最新離婚財產分割婚姻法
2021-08-03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65
最新離婚財產分割婚姻法 根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可知: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是有一定的原則的,以下內容就是根據(jù)法條的規(guī)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jù)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二、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shù)呢敭a抵償另一方。但是,這種分配方式并不公平,所以在財產分割時,這一般是最后才考慮的辦法。
三、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jù)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yǎng)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四、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這條法律和其他法律相沖突,所以在執(zhí)行的時候不用。 五、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以上就是關于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如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