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見證人的條件?
2021-08-09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wǎng) 作者:房產(chǎn)繼承律師 瀏覽:53
自書遺囑見證人的條件? 遺囑是特別重要的,能夠解決遺產(chǎn)的糾紛。但是如何讓別人信服遺囑的內(nèi)容呢?要是有見證人的話就會加強遺囑的可信度了。畢竟大家都相信眼見為實。那么自書遺囑見證人的條件?下面我們就為大家介紹一下自書遺囑見證人的條件。
一、自書遺囑見證人的必備條件
遺囑見證人的條件。遺囑見證人提供證明的真實與否,將直接關系到遺囑的法律效力,因此,對遺囑見證人也應當有一定的要求。我國繼承法并未明確規(guī)定遺囑見證人所須具備的條件,但從其對遺囑見證人的限制性規(guī)定來看,遺囑見證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因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能對事物有足夠的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事物缺乏足夠的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
(2)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系。因為有利害關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驅(qū)動而做不真實的證明。
二、不能充任遺囑見證人的人
(1)繼承人、受遺贈人。遺囑對遺產(chǎn)的處分與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利害攸關,因此,如果允許繼承人、受遺贈人作為遺囑見證人,可能影響遺囑的真實可靠性,亦容易引起繼承糾紛。這里所說的繼承人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繼承被繼承人遺產(chǎn)的所有法定繼承人,既包括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也包括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遺囑見證人必須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都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遺囑見證人的行為能力,應以其參與遺囑見證時為準,如果做出遺囑見證時為神志正常,其后成為精神病患者的,則該遺囑見證仍為有效;反之,如果做出遺囑見證時患有精神病,其后即使恢復健康,其所做的遺囑見證也屬于無效。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是指繼承人、受遺贈人能否取得遺產(chǎn)、取得多少遺產(chǎn)會直接影響其利益的人,因此應當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近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quán)人和債務人、共同經(jīng)營的合伙人等。這部分人因與遺囑實際上有著間接的利害關系,也有可能影響對遺囑做出客觀公正的證明。所以,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也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三、自書遺囑的要求
?。?)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nèi)容并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必須注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以上就是我們?yōu)榇蠹医榻B的關于自書遺囑見證人的必備條件的相關內(nèi)容。自書遺囑對于財產(chǎn)的糾紛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沒有自書遺囑,可能家庭成員會因為遺產(chǎn)的糾紛而鬧得不可開交。甚至影響家庭成員的感情,有見證人的自書遺囑更能處理相關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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