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7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24
案情
父親覺得對A女士有虧欠,生前立好遺囑將名下兩套位于北京朝陽區(qū)和豐臺區(qū)的房屋給到A女士 ,但是父親去世后,母親B與姐姐C均不再承認之前的遺囑,不配合過戶,于是A女士找到誦盈,希望我們幫忙爭取到她應該有的部分。
方案
在與A女士詳細溝通過后,了解到母親B與姐姐C不承認的理由,誦盈律師先安撫不用著急,果斷分析對方所謂的“不承認遺囑有效”、“不支持財產有效”是無法提供有效證據的,而我們能拿出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的證據即可。在律師的引導下和幫助下,A女士提供了一系列包括《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對方對其中一套房自愿放棄的《協議書》,《遺囑》,遺囑《公證書》等證據一一佐證。最終法院以對方無法提供證據或證據不足而A女士所有證據詳實有效支持了A女士全部訴訟請求。
結果
A父親名下兩套房產均歸A女士所有,母親B與姐姐C需配合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