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能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2021-10-28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3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能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遺囑形式還是比較多的,比如說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等,那么到底哪個效力更高呢?可以看看下面的內容。
第一: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能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這句話在2021年之前是正確的,但是2021年1月1日最新的民法典取消了公證遺囑的最高效力,所以現(xiàn)在是以最后一份有效遺囑為準。
第二:拓展信息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shù)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fā)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jù)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