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為什么有兩個月有效期
2021-08-24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90
遺囑繼承為什么有兩個月有效期 遺囑繼承為什么有兩個月有效期?遺囑是被繼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沒有立新的遺囑則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生效,有效期限沒有法律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遺囑自遺囑人死亡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其過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遺囑,向有關人員公布遺囑內容;
2、編制遺產清冊,并予宣布;
3、繼承人或其他人對遺囑沒有爭議時,把遺產按遺囑的要求進行處理。 遺囑執(zhí)行人負責保管遺產,并有權提起關于排除妨害繼承的訴訟以及參與有關的訴訟活動。如果遺囑人生前沒有指定遺囑執(zhí)行人,或者執(zhí)行人拒絕接受,或者執(zhí)行人不稱職,則可以由全體繼承人參加執(zhí)行遺囑;也可以由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銷遺囑執(zhí)行人。
二、訂立自書遺囑的程序是怎樣的?
自書遺囑可按照下列程序訂立: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偽造、篡改、添加遺囑內容。
2、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訂立遺囑的時間對遺囑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后的書面遺囑為準。同時,訂立遺囑的時間有時也可證明遺囑內容的真?zhèn)巍?br />
3、遺囑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中如需涂改、增刪,應當在涂改、增刪內容的旁邊注明涂改、增刪的字數(shù),且應在涂改、增刪處另行簽名。
綜上所述,遺囑人寫下房產遺囑后,其死亡后,對于繼承人來說有兩個月的有效期,這個期限是繼承人表示接受或者放棄的期限。繼承人在規(guī)定期限的沒有表示接受的,視為自動放棄。如果要提出放棄房產繼承,也需要在這個期限內做出明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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