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遺囑繼承公證
2021-06-24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51
怎樣辦理遺囑繼承公證
現(xiàn)在不少人都知道要去辦公證,特別是遺囑繼承的形式,可能心里就覺得去公證了心里更踏實一些,下面就告訴您怎樣辦理遺囑繼承公證。
㈠審查遺囑的有效性。
大多數(shù)遺囑人在財產所在地立遺囑,遺囑生效后,遺囑繼承人來到為該遺囑公證的原公證機關進行遺囑繼承權公證,公證機關首先調整文件,調查該公證書是否修改、取消等情況,但如果是其他公證處發(fā)行的遺囑公證書,公證行業(yè)尚未建立全行業(yè)信息中心網絡,無法實現(xiàn)行業(yè)資源共享,各公證處承擔的業(yè)務無法進行網絡檢索和查詢,因此必須進行電話檢查,同時制作電話記錄。
按照《繼承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法定繼承只適用于沒有遺囑的情況,遺囑繼承優(yōu)于法定繼承。所以之前有人認為辦理遺囑公證后再辦理繼承權公證應該方便多了。公證人只需要根據(jù)遺囑內容直接確定繼承人,不需要像辦理法定繼承權那樣,讓當事人提供各種相關證明材料。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所需的證明材料不能因當事人有遺囑公證而減少。相反,鑒于繼承法的規(guī)定,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時,應檢查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是否發(fā)生變化。如果有以下繼承法規(guī)定的情況之一,遺產中的相關部分應按照法定繼承:(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2)遺囑繼承人先于立遺囑人死亡;(3)遺囑繼承人死亡;(3)遺囑繼承人死亡的,遺囑繼承人死亡。(5)遺囑繼承人死亡。
因此,為了驗證遺囑公證書是否有效,公證人需要提供更多其他法定繼承人,并召集所有法定繼承人到場,以履行遺囑生效的確認程序。這一步是處理遺囑繼承權公證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
㈡審查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資料。
作者認為,申請遺囑繼承權公證時,當事人應當提供的材料有:遺囑公證原件;遺囑人的死亡證明;遺囑人的死亡證明;遺囑人在遺囑中處分的屬于個人財產的所有權證明;遺囑繼承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等身份證明;遺囑執(zhí)行人在遺囑中的,應當提供遺囑執(zhí)行人的身份證明;公證人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和證明材料。作者認為,應當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
㈢遺囑繼承記錄的制作。
1.重點詢問以下內容:
(1)遺囑人是否有其他法定繼承人,其他法定繼承人是否知道遺囑的內容,對遺囑的內容毫無疑問。
⑵被繼承人現(xiàn)在是否有需要贍養(yǎng)或贍養(yǎng)的人(被繼承人立遺囑時,可能沒有這樣的人,但在他死后分割遺產之前,可能有這樣的人);如果有,立遺囑人是否還有其他財產供養(yǎng)他們。
(3)被繼承人在辦理遺囑公證后,是否立過其他公證遺囑,或者與他人簽訂過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處分過同樣的財產。
(4)遺囑是否處分了他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遺囑人是否在遺囑成立后以實際行動處分了遺囑中涉及的財產。
2.履行告知義務。
(1)如果被繼承人現(xiàn)在負債,法定繼承人無法償還,遺囑繼承人應在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前償還債務,或者繼承后償還債務,否則債權人有權償還。
⑵如果被繼承人仍有需要撫養(yǎng)或撫養(yǎng)的人,且沒有其他財產,遺囑繼承人應從其繼承的遺產中為這些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遺囑繼承在效力上優(yōu)于法定繼承,其次是遺產撫養(yǎng)協(xié)議。如果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了遺產撫養(yǎng)協(xié)議,或者在遺囑后立了其他有效的公證遺囑處分了同樣的財產,那么遺囑繼承就不會有法律效力。
(4)如果其他法定繼承人對遺囑內容有爭議,根據(jù)《公證法》第68條,當事人和其他法定繼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更多相關繼承公證法律問題,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